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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三个维度

2022-03-17桑雷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治理效能制度优势协商民主

桑雷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这个“根”与“源”,既来自中华传统文化中孕育的政治文化,也来自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政治实践。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三个维度,阐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根、源和生命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与“和合”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政治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科学有效决策、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表现出显著的制度优势,在党的领导和国家治理的不同场域体现出鲜活的生命力。

关键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优势;治理效能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22)01-00055-06

我国学者关注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大致在21世纪初,当前在理论研究中已基本形成共识。不同于西方民主的工具理性,我国学者更多强调的是民主的价值理性,其涵盖了对协商主体和协商过程两个方面的民主要求,旨在追求最大限度的政治一致和人民福祉。具体地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和“协商民主”两个重要政治术语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规定了“协商民主”的性质和本质,“协商民主”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进步,具有社会主义的特殊规定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这个“根”与“源”,既来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孕育的政治文化,也来自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政治实践。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维度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是一个热爱和平、讲求和谐、善于协商的民族,由此形成了“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的传统文化,这些文化也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思想来源[1]。

(一)“天下为公、仁者爱人”的民本思想

“协”的本意指的是许多人协力合作,“商”的常用义是相互之间交流观点和看法。中华传统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精深的内容,包含了丰富的民本思想,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相吻合。在我国古代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儒家学说,始终将“仁、义、礼、智、信”作为价值坐标,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等思想。这些最朴素、最直接的民本思想,倡导统治者应当以仁爱之心对待民众,提醒统治者要顺民心、听民意,方能政通人和,这些思想也在长时间内被统治者当作治国理政的重要遵循。在这种民本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古代社会也孕育出了最早关于多层协商的制度文化及其表现形式。例如,秦朝开始实行由氏族会议发展而来的朝议制度,成为君王听政议政的主要形式。通过朝议制度,君王通过朝议或朝会汲取他人的智慧,解决统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之后,由此发展而来的谏官制度和监察制度等,也类似于古代官方的政治协商制度,这些早期的议事制度是当时的政治生活依托和政治文化组成[2]。经过长期的代际传承,“协商”逐渐成为民众最稳固的意识形态,为推进协商民主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根基。这一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的民本思想,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核心和灵魂[3]。

(二)“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的和合思想

我国古代哲学推崇“中庸”思维,体现在政治价值观念上就是和合思想。将“和”视为政治文化的最高境界和治国理政的价值标准,这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倡导的多元利益主体和谐共生的基本精神相契合。早在两千多年的春秋时期,《国语》就有了“和”的表述。在中华民族发展的过程中,“和”文化一直保留和传承下来,和合思想始终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从“天人合一”到“人道合一”,体现的是不同事务、不同观点之间的交流互鉴[4]。在政治和社会实践中,和合思想强调和衷共济,倡导“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兼容并蓄”。也就是说,和合思想强调的是通过对话而非对抗的手段解决问题和矛盾,实现多元主体之间的均衡和协调。正所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追求的不是消除个体之间的差异,而是在尊重个体差异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协商和沟通达到和谐统一的状态,体现的是公共利益的价值观和辩证统一的方法论[5]。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等理念已经深深地植根于我国的政治文化中,为协商民主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背景,形成了协商民主精神根植于中国的重要文化资源[6]。

由上可见,中国共产党从中华传统文化資源的深厚积淀中汲取智慧和营养,创造出具有政治文化特点、符合政治发展实际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解维度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经历了协商救国、协商建国、协商治国的发展逻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

(一)协商救国:从理论到实践

1840年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始,难以为继的大清帝国在西方的坚船利炮中走向深渊,“救亡图存”成为近代先进分子的共同梦想。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发生以后,以陈独秀、李大钊为代表的先进分子在探索救国救民真理的过程中,开始把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将共产主义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光明之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新文化运动提出的“德先生”(民主,Democracy)和“赛先生”(科学,Science)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民主革命思想渐入人心。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在随后党领导的民主革命进程中,“协商救国”思想不断深化。这一时期的协商实践以政党协商为主。第一次国共合作建立国民革命联合战线,沉痛打击了北洋军阀;第二次国共合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确保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为夺取抗战胜利,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在抗日根据地开创了“三三制”民主政权形式,这也可以看作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的萌芽。抗战胜利以后,《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的签署,以及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创造了各个党派以和平方式共商国是的组织形式,积累了中国共产党同其他政党政治协商的经验,为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7]。

(二)协商建国:从策略到制度

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出“五一号召”,是中国共产党民主“协商建国”的一次重要尝试,开启了各党派之间民主合作、共商国是的新路径,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爱国人士的积极响应。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以确立,民主协商在制度化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并逐渐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中一种制度化的民主形式[8]。此后,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协商座谈会”“双周座谈会”等协商形式,对新中国建立初期“一化三改”的有效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9]。这样,伴随着新中国初期建设实践的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协商民主建设也在不断进行着理论探索和实践积淀,协商制度在内生环境中成长和发展并不断走向成熟,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逐渐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使命:从协商建国走向协商治国。

(三)协商治国:从规范到体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具有转折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党中央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我国在拨乱反正之后重新恢复了民主政治建设,协商民主重新受到重视并取得新的进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逐渐规范化、体系化。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共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一方面,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更趋完善(见表1)。另一方面,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的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公报均强调了协商民主的地位作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并逐步上升到治国理政的层面,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10]。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协商民主在我国的产生、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经历了协商救国、协商建国、协商治国三个阶段的逻辑演进,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理路是基本一致的。换言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在中国的生动实践,在总体上反映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民主政治成长的生态特征[12]。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生命力:中国制度优势的理解维度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反映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13]其中,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主导地位具有合法性基础。几十年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方向,形成巨大的合力,确保协商民主高效有序开展,从而更好地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14]。

(一)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中,社会主义制度确保了人民始终居于主体地位[15]。与西方协商民主相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真正实现和保障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其一,从英文表述来看,西方协商民主一般使用“Deliberative Democracy”,强调的是讨论与对话,更加注重的是选举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多采用“Consultative Democracy”,倾向于咨询与审议,人民有更大的发言权,更加突出的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统一[16]。其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作为弥补选举民主困境的被动反思,西方協商民主虽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但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下的民主政治体制始终难以遮蔽其形而下的实践不足,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和排他性色彩[17]。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则是一种主动的民主政治创造,是在统一战线、政治协商等实践中培育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主政治形态。从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开辟,到“三三制”政权形式的创立,再到改革开放发展战略的实施,都充分尊重了人民的主体地位,表明了践行协商民主与促进人民当家作主的相辅相成、协同共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18]社会主义制度为人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多样化的协商渠道,体现出鲜明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二)促进科学高效决策

在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中,民主与效率一直都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特别是进入信息社会,随着社会变革的加剧,民主与效率的关系引发出更深刻的思考。“速度政治”学派格列佐斯就提出,信息社会政治发展的速度加剧了民主形式的变革,反复的审议和辩论不再可行,提高政治效率成为优先选择。西方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的政治体制下,由于政党之间代表利益的不同,始终存在着相互竞争甚至相互敌视的风险。例如,自由主义强调的“私利”与协商民主“公意”的矛盾,严重弱化和消解了协商民主的效率 [19]。于是,我们不难发现西方协商民主存在的痼疾:决策之前的有限民主和决策之中的形式民主同时存在,再加上具有极大不确定的压力集团影响,协商民主的过程和结果都拖沓漫长,无形中影响了决策的节奏和效率。相较而言,我国的政治协商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前的民主协商和决策中的集中议事,保证了决策上显著的政治优势。其一,有助于促进决策民主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涵盖了从人民政协到基层民主的不同层面和领域,确保了公共政策民主参与的广泛性。同时,党和政府通过民主协商、集思广益,吸收并整合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利用公共理性寻求最大限度满足人民利益的方针和政策[20]。其二,有助于促进决策科学化。逐步趋于规范化、流程化的决策和监督程序,使决策获得了更好的合法性基础,在决策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风险,使得决策更加科学和合理,从而提升了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党的百年历史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之所以在一段时期内走了一些弯路,原因之一就是背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协商民主没有得到有效的践行。其三,有助于促进决策高效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求同存异,通过制度化的协商渠道表达诉求,避免了因无序参与导致的相互牵扯和低效内耗,同时降低了决策成本,提升了决策效率[21]。

(三)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社会中的人民群体利益具有广泛性、多样性等特点,必然会存在着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利益协调,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发展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指向之一。西方民主大多是社会经济多元化的产物,各个政党建立在不同的民族、种族、宗教和阶层利益基础之上,本身代表着不同的价值和利益取向。虽然在竞选时会鼓吹所谓“普世价值”骗取政治共识,但是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相互之间基于根本矛盾的利益排斥和政见分歧,民意分化的风险长期存在。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与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不同阶层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这样,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有了最基本的政治基础。其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党的历史上,远看民主革命时期根据地的建设,近看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实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面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分化的新情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扩大协商主体、畅通协商渠道、完善协商机制等方式,在协商实践中探索出了民主恳谈会、决策议事会、决策听证会、社区论坛等多种协商民主形式,更好听取了不同群体的呼声,保障了不同阶层的利益[22]。同时,也得到了各个社会阶层更广范围的支持和拥护,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其二,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共同的政治价值目标,形成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围绕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本着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在平等理性的协商、交流和沟通的过程中,加深了相互之间的了解,畅通了不同诉求表达、不满情绪释放的通道,从而逐渐建立起利益均衡的长效机制,形成党群之间、干群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很好地避免和化解了各种潜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我国经济社会总体上呈现稳定的发展态势。

(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从本质和功能来看,协商民主之于国家治理,既是组成部分,又是具体表现。协商民主之于国家治理的成效与所属社会的性质有关。一般来讲,西方协商民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逻辑起点是个人主义,具有一定的“外生性”,这也决定了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微妙而复杂,对选举民主的重视大于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逻辑起点是国家和集体主义,具有一定的“内生性”,内在地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政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与国家治理内里相通、相得益彰。其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本身就是一种科学而有效的治理方式。纵观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我们很容易地发现一种现象:协商民主发展正常的时期,党的事业往往是一切向好;协商民主难以开展的时期,党的事业往往会遭遇困难或挫折。可见,作为一种决策方式和共治形式,协商民主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治理效能的“风向标”,是国家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通过协商民主,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良性对话和互动,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国家与社会共同走向“善治”,形成一种非常有效的政治制度安排[23]。其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助于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协商民主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协商民主的每一步发展,都会激发群众参与公共生活的积极性,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而会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另外,协商民主在提供给民众公共参与机会和参与空间的同时,必然要求民众不断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例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推进的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对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管理、服务、教育、监督等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4]。因而可以认为,正是基于这样的政治运行逻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在蕴含的公民直接参与国家治理的政治功能,让人民群众实际参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从而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总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在我国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和發展,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得到生动体现,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科学有效决策、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表现出显著的制度优势,在党的领导和国家治理的不同场域体现出鲜活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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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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