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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数据财产权利分配研究

2022-02-06□文/权保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2年3期
关键词:主体数据库

□文/权 保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南京)

[提要]数据是数据产业中的战略资源,但现有法律体系对数据财产权利分配制度的规定并不明晰,已严重阻碍数字经济发展。当前主要的保护路径并不能为数据财产提供周延的保护,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数据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矛盾。在构建数据财产权利分配制度时,应根据各方主体在数据产生过程中贡献度的不同,设定数据所有权与数据用益权,形成差异化的权利体系。

随着大数据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开始得到体现,根据2019年数据显示,我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超过36%,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高达67.7%。鉴于数据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法律必须保证数据获得与其地位相匹配的保护力度,但令人遗憾的是,受制于广泛的争议,法律并没有明确数据的法律定位及其保护方式。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效率依赖于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模糊的权利制度势必会严重制约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建构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数据财产权利分配体系,以此回应现实对数据保护的强烈需求。

一、现有保护路径分析

针对数据流转过程中的数据保护困境,现有保护路径多是通过物权、知识产权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数据整体纳入到某一既有权利的保护范围内,但这些方式并不能合理地解决当前围绕数据所产生的复杂利益关系。

(一)数据的物权保护。部分学者主张,数据可以成为物权的权利客体,物权的保护路径突出了大数据作为一种财产的独立意义,可以更有利于维护大数据收集者和大数据挖掘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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