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市推动城市群平衡发展的机制研究
——以京津冀城市群为例
2022-01-21高小珺
南京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高小珺,郭 晗
(沈阳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 110044)
一、 引言与文献综述
城市群是由大、中、小不同等级规模的城市在空间上聚集形成,一旦满足要素集中、要素在空间的有效流动及优化配置两个主要条件,城市群的经济效应就得到了实现[1]。作为中国21世纪经济发展最为突出的经济体,我国的城市群现阶段发展主要体现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上升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这是由于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与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的主要矛盾使得城市群成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城市群作为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新动力已达成共识[2]。
在理论上,本地化和城市化的空间经济活动的集聚会使企业获得正外部性[3]。但是,关于城市群带来的集聚经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大小存在争议,为此,Meloetal.[4]利用Meta综合分析了已有文献后提出,集聚经济体的定义等因素是导致报告结果巨大差异的根源所在。一般认为,无论是哪种集聚,都会给城市及城市群带来规模经济效应,如格莱泽[5]从人口集聚角度强调高密度人口的城市会带来创新,也有国外学者从城市空间结构的角度研究集聚[6-8];国内如李泽众和沈开艳[9]则发现城市群空间结构对经济发展存在门槛效应,认为不同城市群不同的空间结构可以促进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方创琳等[10]观点一致。
关于经济增长的来源与区域发展不平衡,国内研究比较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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