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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校书法专业教学评价改革和实践
——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例

2022-01-12彭建成易秋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任课教师书法

彭建成,易秋香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2.湘乡市棋梓镇 杉山学校,湖南 湘潭 11423 )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方案开宗明义:“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而“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当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书法专业都缺乏合理可行的教育评价体系,不利于推进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我国高校书法专业教学评价及现状

在高校书法专业课程教学中,各高校书法教学评价一般使用学校统一的评价量表进行评价。高校评价量表一般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和学生评教用表,以这两个表的指标体系为依据,实行教学督导、同行教师、管理人员评价任课教师和学生评价教师四种评价方式。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一般分三大评价指标,其中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细化为教学态度与准备、教学目标与内容、教学方法与组织三个评价指标内涵并量化,师德师风评价指标细化为师德风范、课程思政两个评价指标内涵并量化,教学效果细化为课堂状态、教学成效两个评价指标内涵并量化,再得分合计(优秀≥90,90﹥良好≥85,85﹥较好≥80,80﹥一般≥70,较差<70),在此考评基础上对教师提出评价意见或建议。学生评教用表一般分为四大评价指标,其中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细化为教学态度与准备、教学目标与内容、教学方法与组织三个评价指标内涵并量化,课外教学评价指标细化为课外作业、课外辅导两个评价指标内涵并量化,师德师风评价指标细化为师德风范、关爱学生两个评价指标内涵并量化,教学效果评价指标细化为课堂状态、教学成效两个评价指标内涵并量化,再得分合计(优秀≥90,90﹥良好≥85,85﹥较好≥80,80﹥一般≥70,较差<70),在这样的评估基础上对教师提出评价意见或建议。经广泛调研和统计,我国高校书法专业课程教学基本采用这两个评价量表进行教学评价,评价指标及其内涵也大同小异。

二、我国高校书法专业教学评价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高校课堂教学评价存在“理念上重评教、轻评学,方法上重结果评价、轻过程评价等问题,导致教学评价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教学,也不能有效地促进教师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高校课堂教学评价理念和方法的转型已是必然趋势”[1]。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价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然而普通高校却并没有。由于“目前书法专业并不是一级学科,各高校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学目标与课程设置的随意性较大,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教育体系。虽然各个学校都在按照其客观规律设置课程,但还是缺乏权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2],我国对书法高等教育教学评价的研究因此尤其薄弱,没有建立起支持书法课程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有效评价机制。在国内几十年里形成的教育理论构架中,没有高校书法课程教学评价的专门领域,也没有构建独立的高校书法课程教学评价体系。

普通高校普遍采用的两个评价量表的评价指标体系虽然测评点清晰、可操作性较强、统计简捷,但教学督导、同行教师、管理人员都评价任课教师,没有确定督导任课教师改进的责任主体,而且两个评价量表都没有包括教师对学生评价的内容,学生课程学习评价基本上由任课教师包揽完成,这样的评价简单随意,忽略了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平时作业质量、课前准备、课中互动差异、课后巩固拓展、情绪、意志、态度和价值观等诸多显性和隐性维度进行细致而深入的评价,加之忽视监控与督导的有机结合和建立教师评价学生的评价标准,造成了为评价而评价的尴尬局面。

这样的教学评价,从短期看,不利于调动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从长远看,不利于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高校课堂是高校教师开展教育工作的主要阵地,课堂教学评价是高校课堂教学质量评判的抓手。研究表明,当前高校学生对课堂质量满意度普遍较低,教学质量评定缺乏明确的判断依据,构建与当代教育发展理念相符合的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院校面临的重要任务”[3]。深化新时代高校书法专业大学生教学评价改革研究,推动制订科学合理的高校书法专业大学生教学评价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和长远意义。

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学专业教学评价改革探索与实践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学专业创办于2003年,该校是湖南省最先开办书法学专业的高校。办学14年来,该校书法学专业结合学校的应用型办学特点和自身的专业定位,以书法专业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教学为改革对象,以充分发挥书法教研室在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中的作用、建构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和教学评价主体多元化指标体系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教学评价改革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较好地解决了书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一)充分发挥书法教研室在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中的作用

一是检查教师的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案这四个环节是否形成有机链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书法本科教育的统帅,教学日历和课程教案的制订必须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依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落实以教学日历和课程教案的精心构造为前提,它们互相联系、互为支撑。二是通过多密度听课监控和督导专任教师课堂教学中的各个环节。教研室通过组织教师听取每一个教师的课,对教师教学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讨论,肯定优点的同时提出建设性意见。这样做,一方面充分尊重专任教师的教学自主权。“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4],教研室鼓励任课教师发挥自身优势特长,灵活地、科学地组织教学,调动教师在教学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正是因为老师在教学上的同舟共济与学术上的百家争鸣,为学生营造了一个和谐且多元的学习环境,学生在这样宽严相济的环境中成长,思想自由,精神独立,在艺术之路上更容易养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教研室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有严格的教学规范和鞭策。教师必须在教学大纲的科学指导下开展教学活动,杜绝随意、不规范的教学现象,教学过程更加科学系统、严谨规范、合理合情。书法教研室还建立了教师间相互听课制度,要求所有教师参与教学质量督导,所有教师重视教学质量督导,使书法教研室真正成为深入落实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的最基层的教学组织。三是配合学校做好本专业专任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制定了较为详尽而完善的适合本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尤其重视对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态度的监控。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直接影响着书法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因此,书法教研室应严格对照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学校落实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任务,帮助任课教师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摆正教学态度,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与实践

从当前我国高校书法学专业的教学实际运行来看,绝大部分高校的书法学专业缺少一个科学、严谨和系统的教学过程量化评价标准体系。各地高校书法学专业对学生各科成绩的评定基本上都由任课教师各自独立进行,而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定一般都只给个印象分,或仅仅根据完成作业质量评分给一个差不多的相似分数,这样的评价主观性太强,缺乏规范性操作流程,容易造成成绩评定的臆断和以偏概全,不能充分体现对学生学习内化、意志磨砺、品性培养、能力提升等的公正、准确和全面的评价。为了确保对学生学习的公正评判和促进任课教师的教学,各高校应当根据自身办学的特点,构建符合各自学校书法教学要求和特色的全面而系统的专业课教学过程考核标准和作业评分标准。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教研室通过多年来的教学实践,认为以书法学专业为代表的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不能单靠考试答卷(或最后一份艺术作品)为依据,必须将教学的全过程纳入考评才更科学严谨,更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学生学习的精神面貌和学习效果的状况,最清楚明白且最有发言权的,毋庸讳言应当是授课者本人,因此书法教研室尝试制定了《书法学专业教学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草案)》,设置各项指标、指标占比、指标内涵与量化标准供授课者评价教学全过程参照使用。

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学专业“篆、隶、楷、行、草书临摹与创作转换”与“中国书法史”这几门课程为例,对一位书法学专业学生学期末最后的成绩评定,一般由平时成绩(40%或30%)和期末成绩(60%或70%)两大块构成,两大板块的占比由任课教师依据本门课程平时与期末答卷(或作品)在教学过程中的覆盖面、效度、信度等分析后选取。其中平时成绩又细分为在一个学期里完成一门课程的出勤(20%)、课堂表现(30%)、作业数量(20%)和质量(30%)。每完成一次授课,任课教师需将学生出勤、课堂表现、作业数量和质量留下记录并及时反馈到班级微信群或QQ群或学习通,其中“课堂表现”和“作业质量”量化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通过教师的及时反馈与回复,让表现优秀和良好的学生追求卓越,同时鞭策多次表现一般和落后的学生反思并自我完善,一个学期的N次教学反馈和互动构成N个课内与课外教学互动小循环,由于每个小循环的教学反馈与互动,其以激励为核心的刺激机制不断释放能量的正向导引作用远比在期末做一次性总结评估的效果要好得多。每一小循环在固化已有方法手段成果的基础上,教师都可以汲取上一小循环中的经验教训或心得感悟。这些小循环以时间为链串成的是一个螺旋式的质量上升趋势而非平面化的简单推进,达到了1+1﹥2的效果。教研室成员也认识到,教学过程评价指标量化的目的是为促进广大学生的智力、身心健康和能力发展,牺牲部分学生的身心健康或者让一部分学生产生挫败感去成就少数精英的脱颖而出绝对不能成为我们的教学目标和努力方向。基于此,教研室的课程考评指标的量化设计注重体现人性化尺度。譬如一级指标“课堂表现”,设置为“预习”“质疑”“讨论”“听课”“答问”“正向活跃”六个二级指标为测评点,“课堂表现”的总分值在整体中占比是固定的,任课教师登记得分或者评定等级时,以该次表现最优学生量化得分为参照,一般只针对学生某一项或某几项突出表现量化为综合得分,不同的学生可以量化不同的指标项,同时不同的指标项即使完成得很不理想甚至背道而驰,学生只要认真对待了,都可以酌情量化计分。对于平时参与不积极的学生,如果有细微的进步,教师就可以抓住时机进行鼓励并在量化计分中有所体现。这样的设计既便于任课教师计量操作,又符合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教师的宽容下更能激发学生的荣誉感、感恩心、自信心和进取心。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学专业期末答卷(作业)一般在展览厅或者专业教室公开观摩,细分为任课教师评分(50%)、同一专业的几位教师集体评分(30%)和学生互相点评(20%)。这种公开展览观摩的形式采用多角度的评价,使其更具科学性且能增强评价结论的可接受性,这种公开展览评价形式也为教与学的良性互动创造了充分条件。通过学期末作业(答卷)的展示,教师集中点评与学生的互评,能促进教学反思,有利于巩固学生优点和发挥其优势,尤其使学生和教师从中发现教学过程存在的不足,探索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使学生和教师从期末公开展览观摩的点评中都获取到最大程度的收益。

(三)教学评价主体多元化指标体系探索与实践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学专业经过多年的教学改革实践,发现构建并实施“双主体”教学模式是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的理想途径。在教学设计和教学实践中,注重凸显教师和学生在教学系统中的“双主体”地位,将教学活动的最优化体现为教师教授活动的最优化与学生学习活动的最优化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双主体”能动性。在“双主体”教学模式下,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学专业在教学评价中实施评价主体多元化,成为发展学生的精神意识、思维智慧和综合能力的有力措施。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学专业建立了以师生共同“发展”为核心的符合教育方针和书法教育发展规律的新的评价体系,并据此引导教师反思和改进教学,完善教学环节和方法手段;引导学生领会和掌握课程要求,不断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和超越自我,在师生共同“发展”中实现教学目标。

1.教研小组评价

教研小组评价是学院对确定教学是否达到目标的主要监控措施。书法学教研室按照课程相似原则划分成若干个教师教研小组,教研小组成员根据该门课程学生应该达到的学科知识和能力标准,通过随机听课、了解任课教师教学过程、查阅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调查走访等等,考察学生业已形成的大致的书法学科专业创作素质、科研素质、综合文化素质和能力水平,评判学生对书法教育的适应程度、学习热情和精神风貌。在这些评估的基础上,教研小组将学生划分到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不同的等级,任课教师再将教研小组对每个学生的评定结果量化为具体的分值,这个分值在学生的期评成绩中占一定比重。需要指出的是,教研小组评价不仅仅评价学生和评定学生学情等级,其核心任务还在于围绕以教师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查找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2.任课教师评价

任课教师评价是教学评价的核心环节。教师教学质量怎样,学生学习效果怎样,作为亲历教学全过程的任课教师肯定最为清楚明白。关于任课教师教学自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制定了较为详尽而科学的指标体系,在此不再赘述。关于任课教师如何对学生成绩进行科学的评价,书法教研室成员认为对学生期末作品评价应该以任课教师的评价为主,至于是采用陈振濂组织十多名专家“从书法评价、评估、评审、评论四个维度讨论建构的书法评价体系”[5],还是选择王根权的把评判标准分为艺术性和技术性两个指标抑或李一的“四性十六条”等等作为书法标准,则由任课教师去自主判断和选择;其次,关于总过程评价的全面落实,认为采取上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专业“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与实践”中以书法学专业“篆、隶、楷、行、草书临摹与创作转换”与“中国书法史”这几门课程为例总结出的操作模式最合适,也就是任课教师评价学生时实施过程性评价更为科学合理。有所不同的是,通过多次会议讨论决定,对一名书法学专业学生学期末最后的成绩评定实行多元化评价,任课教师评价只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最大比重。书法教研室教师在实行多元化评价后,这些班级的学生对教学评价结果认可度大大提高,学习的主动性也有了显著增强。

3.学生评价

传统的书法教学评价大多由任课教师独自完成,学生对评价结果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认可。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对教师“独断专行”的评价难免会有抵触甚至心生怨忿,这无疑妨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也会降低学生学习书法课程的热情和兴趣。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学教研室让学生参与到书法课程评价的平台建设中来,在这个平台,学生不仅可以进行自评和互评,还可以评价教师的课程教学。教师将学生自评和互评折合成分值以适当权重放入学生的期评成绩中,避免了评价学生的片面性和主观臆断,同时,通过学生在评价课程时所反馈的信息,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情绪意向,及时调整教学方法,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学生与教师同为评价主体,共同开展评价活动,加强了师生之间的良性互动,将评价变成师生共同参与、共同反思、共同发展的过程,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不再仅仅充当被教育的对象,真正发掘和实现了评价的意义。例如在行草书创作课中,学生自评创作的书法作品,阐释构思理念,不仅会促使学生专心听课、发愤钻研书学理论和加强书写训练,而且会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又能让教师检验教学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并改进教学方法,还可体察到学生的情绪、意志、态度和价值观等诸多表征。

下面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书法学教研室构建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图(图1):

图1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

四、结语

总而言之,高校书法教育教学评价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书法教学评价机制的主要切入点是建立符合书法教育特点的科学评价体系。高校书法专业应当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充分发挥书法教研室在教师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过程性评价指标体系、教学评价主体多元化指标体系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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