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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察绥地区地商探析

2021-12-31王伟娟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21年6期

王伟娟

(中国人民大学 清史研究所, 北京 100872)

地商又称“户总”“揽头”,是指清代蒙旗土地的垄断经营者,他们是在清朝的制度限制与蒙汉人民对于土地的不同需求之间存在矛盾的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清朝对塞外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禁止内地民人进入蒙地耕种、经商,但至清代中期,随着人地矛盾的尖锐,内地民人私入蒙地进行垦种的情况日渐增多。处于内蒙古中部的察哈尔、绥远地区(1)清代察哈尔地区指察哈尔八总管旗和四牧群,绥远地区即绥远城将军管辖区域,包括归化城、绥远城、土默特二旗、乌兰察布盟和伊克昭盟境内十三旗,本文简称为“察绥地区”。临近长城,地理环境优越,率先出现私垦,地商也随之出现。

地商问题并没有受到学界足够重视,有关清代蒙古土地制度的研究多以汉族移民、土地租佃关系为研究主线展开,地商仅被简略提及(2)参见乌云毕力格、成崇德、张永江《蒙古民族通史》(第四卷),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97~332页;王建革《清末河套地区的水利制度与社会适应》,载《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6期;闫天灵《汉族移民与近代内蒙古社会变迁研究》,民族出版社,2004年,第170~202页;张世明、龚胜泉《另类社会空间:中国边疆移民社会主要特殊性透视(1644—1949)》,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3期;付海晏《山西商人曹润堂与清末蒙旗垦务》,载《暨南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张世明《清末贻谷参案研究》,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而专门研究地商的文章很少,且对地商经营组织、经营方式等涉及较少(3)参见张植华《清代河套地区农业及农田水利概况初探》,载《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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