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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其改革方向分析

2021-12-31王云香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1年13期

王云香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400)

现阶段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了综合征收模式,该模式下征税机关必须对纳税人的类型与来源有全面了解,特别是对于收入来源,必须要了解全面,而因为个人所得税的分散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非常突出,税收征管工作难度又进一步上升。为了提升征税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做全面探究。

1 个人所得税现状与面临问题

1.1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

我国于2018年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于2019年起施行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会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 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 000元,同时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0 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减税措施则向中低收入倾斜。就现状来看,采取总收入减去固定扣除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税办法,标准规定显得非常简单,所以不能将纳税人实际纳税与负担情况体现出来。合理的做法是在个人所得征税上使用“净所得”进行征税,即明确应税净所得,通过调整毛所得后对纳税人需要扣减的费用进行扣除[1]。因为不同纳税人所支付的成本、费用在收入中的占比都不一样,同时各家庭总收入、抚养负担等存在差异,在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支出也不可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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