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怎么管好
——甘肃各地开展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
2021-12-31
农村财务会计 2021年9期
为推动解决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2021年3月,甘肃省纪委监委就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在全省确定24个县区239个村(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
兰州市城关区:向试点村发出6份预警通知书
“你单位小额担保贷款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真正有需求的群众没有了解政策。现对你单位提出检测预警,要求你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街道纪工委……”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纪工委向店子街村社区下发一份《小微权力检测预警通知书》。
在试点中,城关区纪委监委安排各纪检监察室牵头,围绕试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带头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四议两公开”情况、村(社区)财产管理、工作作风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重点对财务管理、财务公开、工程建设、资产资源管理、村(社区)账目街道管理等情况开展提级监督,着重查找村务不公开、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隐藏在日常工作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并针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发出预警通知书,督促限时整改,推动监督在试点村(社区)落地生根。
4月以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室充分利用甘肃省扶贫(民生)监督信息平台和农村“三资”管理平台预警信息,重点对试点村(社区)大额资金、重点项目实施等情况动态跟进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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