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住宅项目工程质量检查机构运行模式的运用与研究
2021-12-30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200032
建设监理 2021年10期
孙 康(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32)
0 引 言
《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50号)中提到,“本市在保障性住宅工程、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建筑工程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领域,对于工程质量的判断需要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的积累,而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的承担机构,无法直接判断建筑产品的质量潜在风险,这时就需要建筑领域的专业机构为保险公司评估相关的专业技术风险,为保险公司提供承保的相应依据。从目前的国情来看,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对质量缺陷的检查工作往往需要依托一家有资质的公司统一管理,该公司也即“质量检查机构”。质量检查机构是独立于项目各参建方的第三方检查机构,受保险公司委托实施项目质量风险检查,为项目质量的风险控制提供评价依据及整改建议。
保险公司依据质量检查机构提交的质量风险评价报告,判断其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进而调整与建设单位关于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内容和保险费率[1]。建设单位则通过与项目其他各参建方的合约关系来约束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降低项目质量潜在缺陷风险,提高工程质量。
1 工程简介
上海某住宅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沪南公路康花路,北侧和东侧为界河,南侧为康花河,西临康杉路。周边居民社区成熟,生活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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