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现状分析与研究
2021-12-30郎笑笑郑明慧蓝城乐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杭州0000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杭州00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浙江杭州0058
建设监理 2021年10期
钱 杰,郎笑笑,郑明慧,张 凌 (.蓝城乐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 杭州 0000;.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 杭州 00;.浙江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浙江 杭州 0058)
0 引 言
为有效避免建设项目“投、建、管、用”一体化的弊端,提升专业程度,随着2004年投资体制的改革,代建制的建设模式应运而出[1]。国内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模式主要包括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代建模式、政府授权委托代建模式和项目管理公司竞争代建模式等。其中,项目管理公司竞争代建模式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出专业化程度高并且能承担一定风险的代建单位,逐渐成为代建市场的主流模式。本文总结了2004—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模式在地方规定和实践层面的发展经验,就全国范围提出政策建议。
1 各地代建管理制度比较
1.1 适用项目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适用范围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各地大部分的《办法》对需要实行代建制项目的投资总额以及政府投资占比进行了规定。其中以投资概算下限为500万元的居多,且近年来有升高的趋势,如深圳、东莞等地于2018年开始要求投资规模在5 000万元以上,厦门市、山东省等多个地区同时要求政府投资占50%以上,具体见表1。

表1 政府投资项目采取代建制要求
代建制适用规模随各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建设力量与模式的不同存在差异。对于同时采用集中代建模式,以及部门建设管理能力较强的地方政府,设定的项目规模门槛相对较高,但即便是这些地方,对那些相对复杂、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要求比较高的项目,也会适当降低规模标准,以引入代建模式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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