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与完善
2021-12-30韩文娟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1年7期
关键词:制度
韩文娟
(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00)
1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发展
1.1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产生
知识产权①,也称为智力成果权。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国家为了保护在社会实践中的智力劳动成果或智力产品,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因各国从保护本国智力成果的利益出发,而产生了地域性的限制。但是随着国际贸易交流的日益频繁,大量突破国界的智力成果受到知识产权地域性的限制,而在国外得不到当然的保护。许多国家开始签订知识产权双边保护协定,遵照信守原则,相互给予对方国民的智力成果以知识产权保护。双边协定遵循了互惠原则,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签约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对称,因而被广泛采用。但是,双边协定缺乏一个基本框架,其内容需要双方就具体问题共同拟定,谈判过程十分繁琐,也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仲裁机构。
1873年奥地利在维也纳举办国际博览会,当时许多国家担心对其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公开展示会遭到竞争对手的仿冒。为了参展的外国人的发明、外观设计和商标提供临时保护,奥地利政府颁发了临时保护的特别法令。同年,在奥地利政府的动议下,在维也纳召开了国际专利大会,会上通过了几项决议,并敦促各国政府“早日达成专利保护协议”。虽然各国未能最终达成协议,但是这也成了谋求专利权国际保护过程中的一个开拓性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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