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权威弱化、规则失序与村集体纠纷治理
——基于柳村机动地承包费征收的分析
2021-12-30黄家亮
兰州学刊 2021年10期
黄 政 黄家亮
秩序与稳定是农村发展的基础,但伴随乡村社会转型,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兴起(1)邵华:《当前农村系统内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陆益龙:《纠纷管理、多元化解机制与秩序建构》,《人文杂志》2011年第6期。。尤其在土地政策调整、土地价值上升、人口变动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农村土地纠纷日渐增多,已然成为乡村主要纠纷类型和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2)于建嵘:《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关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形势的一项专题调研》,《调研世界》2005年第3期。。土地纠纷类型主要有土地转让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集体机动地承包费纠纷是众多土地纠纷中的一种。在开展二轮土地承包时,为应对人口增长、征地、筹集集体经费等事项,部分村集体留下一定数量的机动地,村集体发包土地并收取承包费,村民承包土地并上缴承包费,因机动地的“发包—承包”在村集体和村民间形成正式契约关系。但承包费征收成为村集体面临的难题,多有村民因不缴纳承包费而与村集体产生纠纷。相较于其他类型土地纠纷,机动地承包费纠纷具有独特之处:第一,在纠纷主体上,承包费纠纷发生在农民个体和作为农民集合体的村民组织之间,村集体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村集体作为机动地的发包方是唯一的,而涉及到承包土地的村民众多。第二,在纠纷范围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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