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特质及家庭功能对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冲动性的影响分析*
2021-12-30刘畅畅陈方煜戴媛媛杨稳稳
刘畅畅 陈方煜, 戴媛媛 杨稳稳
冲动性是一种对内外刺激作出迅速、无计划反应的倾向,常因仓促行动、未考虑后果而对自己、他人及社会带来消极的后果。Barratt ES[1]将冲动性分为注意力冲动性(Attentional Impulsiveness,AI),运动冲动性(Motor Impulsiveness,MI)和无计划冲动性(Nonplanning Impulsiveness,NI)。目前,冲动性已成为诊断躁狂发作的重要标准,并在预测疾病转相中起重要作用。冲动性既是一种行为类型,也是一种人格维度[2],本研究中提及的冲动性认为是疾病状态下一种行为倾向。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冲动性常表现在无节制消费、非理性投资、自伤自杀等。对于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冲动性的研究,有利于临床医师有效预测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冲动性,及时关注、减少冲动性行为的发生,辅助患者改善预后。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2019年2月~2020年12月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复查及住院双相情感障碍患者151例,其中男69例,女82例;年龄18~67岁,平均年龄(32.88±9.08)岁。入组标准:(1)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中双相情感障碍诊断标准;(2)患者及患者家属均已签署知情同意书;(3)具有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可自己或在协助下完成各量表。排除标准:(1)排除物质依赖、人格障碍患者;(2)排除与重大躯体疾病共病者。
1.2 方法
1.2.1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经Harman单因素法检验共同偏差,将心理疾病内化污名自评量表(ISMI)、艾森克人格问卷简式量表中国版(EPQ-RSC)、家庭亲密度与适应性量表中文版(FACESII-CV)以及冲动性量表(BIS)的所有项目做探索性因子分析,第一公因子的方差解释百分比为13.977%,小于40%,可认为不存在严重的共同方法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