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施教育惩戒中家校合作的偏失及其匡正
2021-12-29李江楠
科学咨询 2021年38期
李江楠 田 鑫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江西赣州 341000)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意味着教育惩戒进入了法治轨道。教育惩戒仅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实施符合教育规律,合乎教育目的,体现人文关怀的教育惩戒措施,达到树立规范,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教育效果。教育部负责人就《规则》指出“教育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家长的支持,理解,配合是学校,教师正常实施教育管理的重要方面和重要保障。”[1]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推进中小学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需要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2]
一、家校合作:中小学实施教育惩戒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高度关注教育惩戒权实施过程中的家校合作育人,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关键,对学生进行纪律管束和行为约束不仅要靠学校,更需要家长的协同配合。
加强家校间的密切合作是英国实施教育惩戒权的显著特点。在《学校中的行为与纪律:给校长和教师的建议》中明晰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细则,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合法地位。英国教育惩戒权的制定要广泛征求多方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注重对政策的宣传与引导。与此同时,规定学校每年向家长公布学校纪律管理条例,并且要求家长在学生行为要求上签字,签署家校协议书,方便家长了解学校管理的具体规则,获得家长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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