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名”言道到“體”道
——《老子》對“名”“言”之域的拓展
2021-12-29貢華南
南国学术 2021年4期
关键词:老子
貢華南
[關鍵詞]《老子》 名 言 正言 體道
任何言說都有限度,或者說,在特定歷史時期,哲學總有“說不得”階段。春秋時期,廣義的形名思潮興起,以分限清晰、確定爲特徵的“形名”佔據主導地位。以“形名”說是形式地說,用以辨別事物更清晰、更方便。但是,對於無形無分者,“形名”卻顯得無能爲力。對無形無分而說不得者,《老子》積極地嘗試用“體名”(即“聲名”“觸”“味名”等),以及“希言”“建言”“信言”等肯定性的“正言”來“說”。“體名”“正言”開啓了道說的新境域,並促成了中國思想的“體道”傳統。《老子》的說不得者之說,對檢討中國近現代以來佔主導地位的“邏輯地說”具有重要意義,對當代中國哲學話語體系的探索也具有啓示價值。
一 名與言
“名”的本義是命名,即依據物的獨特性給予其名,以區別他物。“名”體現的是物的獨特性,對他物而言,此特徵即爲可辨別的個性。有了可辨別的個性(“名”),物就從幽冥之處現身。對人來說也是如此,人的“名”是個人的獨特特徵。人有了“名”,也就可從衆人之中凸顯出來,爲人知曉。《說文解字》對“名”的解釋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強調“名”的聽覺(聲音)基礎,這當然是漢代人的觀念。但是,讓有名者從幽冥處(不相見)凸顯出來,人得以相見,這則是先秦時期“名”的古義。
“言”既需用“名”,也可用“字”。古代男子二十歲行冠禮(女子十五歲行及笄禮或許嫁)時,師友爲其取字,供家人之外的人稱呼,以示尊敬。“字”中包含着言說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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