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學術書寫倫理中“抄襲”的演化
2021-12-29江寶釵
南国学术 2021年4期
江寶釵
[關鍵詞]學術倫理 “抄襲”認知 印刷現代性
在古代中國,“學術”意謂着一種研究學問的方法與水平;在現代,由於全球學術模式爲歐美國家所主導,“學術”被用來指涉高等教育和研究,即其專業極細膩分科後形成的系統化、領域化的學問。而有心追求知識、累積學問以進行研究或從事高等教育的殿堂,被稱之爲“學術界”或“學府”。於是,學術成爲一公共領域,以“原創性”爲前提的論文書寫則是其主要呈現。人文學科較之於其他學科,學術成果更常見的是,以前人的成就及成果爲基礎,再加上自己的一點貢獻與創見。①黃銘傑:“著作權法與學術倫理面面觀”,《人文與社會科學簡訊》2(2011):4。因此,論文書寫除了個人的投入外,還存在着與他人交往的學術群體。爲了維護學術工作的合理性,持守研究者彼此的信賴,在是否具原創性的判斷上,必須建立一些客觀的準則,以共同遵循。非一己的原創性論述或創作,如果有所援用,就要作必須性的說明、引註;若未能遵循,便需要予以懲戒。這便是當代學術規範、倫理的概念。近一二十年來,全球高等教育出現了巨大變化:一方面,大學數量增多,教師與研究生群體增大,以計劃的形式鼓勵研究和教學,使得論文數量與高等教育資源的分配(如升遷、經費、聲望等)相關聯,導致學術共同體成員間的競爭愈趨激烈;另一方面,電腦與手機網絡的出現,使得文獻複製容易,論文的生產量大增,有關學術規範和倫理的事件、爭議屢見不鮮,群體間的攻訐加劇,人際關係緊張。……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