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灾害治理法对疫情防控的启示
——基于人权的视角
2021-12-29唐颖侠
唐颖侠
灾害与人权的关系日益受到关注,然而无论是既有国际人权法规范还是国际灾害治理法,都没有成熟的解决之道。近年来基于人权的方法适用于国际灾害治理中,从理论层面的探索逐渐发展为国际人权判例和软法规范,为应对灾害对人权的负面影响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在新冠肺炎在全球蔓延的背景下,深入分析国际法中基于人权的灾害治理方法,以期对于疫情防控中的人权保障带来些许启示。
一、灾害对人权的负面影响
灾害(1)灾害指由于危险事件与暴露条件、脆弱性和能力相互作用,从而严重破坏任何规模的社区或社会运作,导致下列一种或多种后果:人员、物质、经济和环境损失和影响。联合国减灾办事处(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Disaster Risk Reduction):https://www.unisdr.org/we/inform/terminology,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0日。本文所指灾害是自然灾害的简称,与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并列为突发公共事件。会造成巨大的人类痛苦和财产损失。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的影响日益加深,极端天气和气候灾害的发生更加频繁和剧烈。全球近12年来(2008—2019年间)共发生灾害8356次,因灾害导致的流离失所者人数达287,966,000人,其中2010年高达4235万人。(2)国内流离失所者数据库:https://www.internal-displacement.org/database/displacement-data,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11月20日。仅2018年一年,国际灾害数据库就记录了315次灾害事件,造成11804人死亡,6850多万人受灾,经济损失达13170亿美元。(3)国际灾害数据库网站:www.cred.be,最后访问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2019年紧急事件数据库(4)1988年,灾害流行病学研究中心(CRED)建立了紧急事件数据库(EM-DAT)。EM-DAT是在世界卫生组织(WHO)和比利时政府的初步支持下创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