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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爾存在論滿足存在論需求了嗎?
——對新時代主客體關係的深層思考

2021-12-29王曉升

南国学术 2021年3期

王曉升

[關鍵詞]存在論的需求 存在論 主體性 辯證法 海德格爾

儘管海德格爾(M.Heidegger,1889—1976)在政治上留下了污點,但卻並未妨礙人們對海德格爾哲學的熱情。無論是西方還是中國,海德格爾哲學都是許多學者關注的對象。但是,海德格爾哲學決不可能與他的政治傾向無關。對這樣一個暗藏着法西斯主義傾向的哲學,人們的追捧一定包含了它的某種不爲人知的奧秘。如果海德格爾的存在論不能夠滿足人們的存在論上的需求,那麽,它也不會如此受到追捧。然而,海德格爾的存在論果真滿足了人們對存在論的需求了嗎?這種存在論的需求究竟是什麽樣的需求?在這種存在論的需求中是否存在着對哲學的一種錯誤期待?如果海德格爾的存在論不能真正滿足人們的需求,如果存在論的需求包含了一種意識形態要素,那麽,究竟應該用什麽樣的哲學來滿足人們的需求?社會應該如何端正它對哲學的需求?這正是本文想回答的問題。

一 海德格爾要滿足怎樣一種需求?

按照德國哲學家沃爾夫(C.Wolff,1679—1754)的說法,形而上學包含了四個方面的要素①[德]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北京:商務印書館,1978),賀麟、王太慶 譯,第4卷,第210—211頁。,存在論是其中之一。這表明,作爲哲學要素的存在論,它要給人們提供穩固可靠的東西。人們之所以有此期待,源於哲學自身的內在要求。按照康德(I.Kant,1724—1804)的說法,這是人的理性上的自然傾向②[德]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鄧曉芒 譯,第2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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