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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与“回绝”语义对比分析

2021-12-28朱沂蒙

现代语文 2021年10期

朱沂蒙

摘  要:以现代汉语同义词“拒绝”与“回绝”为研究对象,运用语义特征分析法和三个平面语法理论,从动作行为、行为主体对象、行为连带对象三个方面,对二者进行全面系统的语义对比分析,揭示其中的同与异。为今后的对外汉语教学提供有益的参考,帮助留学生掌握其基本用法,减少使用偏误。

关键词:“拒绝”;“回绝”;同义词;语义对比;对外汉语教学

作为现代汉语中的一对同义词,“拒绝”与“回绝”的基本理性意义是相同的,都表示“主体对象不接受某种行为”,具有动词的基本语法特征。二者在行为主体对象方面具有一致性,既可以是人作主语,也可以是由人组成的团体机构作主语,如:“我一口拒绝(回绝)了他的邀请。”“清政府回绝(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与此同时,二者在语义和用法方面也存在着一定差异,“回绝”既强调语素“绝”也注重语素“回”,是在回复对方要求时予以拒绝;“拒绝”则是由两个同义语素构成的复合词,“拒”和“绝”都表示不接受,是否是针对对方的回复并不是必需的。比如,可以说“他回绝了我的请求”或“他拒绝了我的请求”,但当受事是单向动词、不涉及另一方时,“拒绝”与“回绝”不能互换,如只能说“拒绝长大”,而不可以说“*回绝长大”。因此,二者在动作行为本身和连带对象方面是不等同的,具有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性正是区分“拒绝”与“回绝”这一对同义词的根本所在,也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的重点及难点。

有鉴于此,本文以语义特征分析法和三个平面语法理论为指导,运用描写与阐释相结合及对比分析的方法,从动作行为、连带对象、行为主体对象三个方面,对“拒绝”与“回绝”进行语义对比分析,揭示其中的同与异,从而为第二语言教学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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