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痕迹在犯罪现场勘查中的价值分析
2021-12-26孔艺霖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心理
孔艺霖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研究生院,辽宁 沈阳 110854)
随着社会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犯罪手法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等特点。在案情较为复杂的犯罪现场,当侦查人员在勘查过程中难以发现有效的物质痕迹时,往往通过犯罪心理痕迹对犯罪嫌疑人心理活动进行分析,并构建犯罪心理现场,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完善证据链,最终达到侦破案件的目的。目前,多数案件的现场勘查局限于对物质痕迹的搜集,忽略了对犯罪嫌疑人心理活动的构建,通过对犯罪心理痕迹系统的分析研究,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案件侦破和现场勘查工作提供参考。
一、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及特征
犯罪心理痕迹是犯罪嫌疑人作用于犯罪现场空间而引起的表现犯罪心理的现象和状态,用于揭示犯罪行为是心理学原理的实际应用,拥有自己独特的概念和特点。
(一)犯罪心理痕迹的概念
在我们的印象中,痕迹大都是直接的、可见的、客观存在的,而心理痕迹则是无形的、抽象的。[1]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受到临场环境的影响,会有意无意地通过其语言、神态、动作等状态将其心理活动作用到现场被侵害客体上或周围环境中,并留下物质痕迹。同时,现场遗留的物质痕迹物证会不由自主地在作案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形成记忆。这些印记会随着犯罪行为的进行不断被加强,形成犯罪心理痕迹。这些记忆是其头脑对客观现实的一种主观能动反映,具有客观存在性,同时又有表现形式上的依附性,一般通过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物证体现在犯罪现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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