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史视角下的清末民初官方邮局与民信局之争
2021-12-26冯国林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冯国林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9)
目前学界关于官方邮局与民信局的关系研究,主要分为三类:多数研究从邮政史角度切入[1-2],也有一些区域史视角下的细节研究[3],还有一些研究从制度转型的角度立论[4]。不难发现,对经济史视角下官方邮局与民信局之争的研究尚不充分。有鉴于此,本文力图从经济史角度考察清末民初民信局与官方邮政之争,思考官民之争的启示。研究的时间范围,大致从大清邮政设立之初的1896年至民国初年。
一、国家邮局与民信局的竞争
民信局的历史源远流长[5]22。1896年,在赫德的推动下,大清邮政成立。随后,官方邮局与民信局展开了较量。清末民初官方邮局与民信局的竞争,主要体现在规范民信局管理、价格竞争和调整机构业务三个方面。
1.规范民信局管理
要求民信局挂号是规范民信局管理的第一步。大清邮政成立之初,赫德规定允许民信局存在,但是要在大清邮局注册,且通过大清邮政来运送沿海邮件。赫德在大清邮政兴办之初,对民信局较为宽容[6]394。此外,官方邮局还要求民信局必须包封后交给邮局寄递。1917年,上海县公署奉省署所颁检查民局信件之章程,规定各民局如有藏匿不报情形,一经查出即予呈县惩办[7]。可以说,从清末到民国,国家权力对民信局的严厉管制从未停止。
面对官方邮局的打压,民信局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积极调整业务。镇江关税务司派洋员管理南京民信局,各民信局必须贴费,且所有邮件须包封后交给邮局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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