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农产品电商能够提升农村女性有薪劳动绩效吗?
——基于10省种植户家庭跟踪数据
2021-12-23程欣炜岳中刚
商业经济与管理 2021年10期
程欣炜,岳中刚
(南京邮电大学 经济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一、 引 言
在我国城乡人口流动的变化过程中,农村男性劳动力向城市部门转移的规模大于女性(彭代彦和文乐,2016)[1],农村人口结构的女性化趋势明显。但农村女性的农业劳动参与水平不升反降,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显示农村女性劳动力占比47.5%,较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下降了1.7个百分点,兼顾生产经营和家庭照料成为农村女性的现实需求。一方面,由于城乡发展差距持续存在,进城务工的比较优势降低了农村家庭中女性成员的农业劳动意愿,促使农村女性将农业生产资料流转或租赁,转而在男性经济支持下照料家庭或与男性成员共同外出务工;另一方面,当前农业现代化水平下的非规模产销对女性不够友好,粗放的劳动强度仍制约着女性主持农业种养殖活动,女性决策地位、信贷责任、收入分配的市场性歧视也较为明显。但得益于工商资本下沉和农产品上行协同发展,农产品电商模式对非规模农户的赋能增收和有机衔接现代农业发展已被市场证明(程欣炜和林乐芬,2020)[2],促进了各地农业产销结构的迅速调整,在县域形成三产融合、层次丰富、参与灵活的通勤式有薪劳动市场,将非规模生产下的人力资源和农业资料有机纳入电商产销链条,有助于“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随着部分农业生产区域(特别是农产品优势特色产区)的电商渠道不断优化、农货上行趋于旺盛,女性劳动力是否能够突破传统的农业参与模式,在生产退出和外出务工的选择之外,更为积极地从事有薪农业劳动并获得收入增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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