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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与质备 道与艺合
——论姚鼐文章的双重构筑

2021-12-23周丽

周 丽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桐城派学术研究中心,安徽 桐城 231400)

桐城派巨擘姚鼐(1731-1815)在诗文领域独树一帜,建树颇丰。他主张“夫文者,艺也。道与艺合,天与人一,则为文之至。”[1]49“夫诗之至善者,文与质备,道与艺合。”[1]51足见姚鼐力求做到文质方面的双重构筑。

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讲述了君子修养的过程和境界:“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2]“文”是纹饰(“文”是“纹”的初文)、文采,“质”是一个人内在的道德品质、内在修养。孔子认为:欲为“君子”,必须把握协调“文”与“质”的关系。如果缺乏文采(所谓“质胜文”),这个人就会显得粗野;如果内在道德品质修养不足(所谓“文胜质”),这个人就会显得虚浮。唯有将“文”与“质”适当配合起来,做到“文质彬彬”,方才称得上“君子”。

孔子“文质彬彬”理论影响深远,至今仍是君子儒的参照标准。作为孔孟儒学的坚定信仰者,姚鼐自然受到孔子“文质彬彬”理论的影响,在文学艺术创作的内容和形式关系问题上,姚鼐从理论角度将孔子“文质统一”观予以继承和发展。在《复秦小岘书》中,姚鼐指出:“鼐尝谓天下学问之事,有义理、文章、考证三者之分,异趋而同为不可废”,[1]104因之明确提出了“义理、考证、文章”兼长相济论;在《古文辞类纂序目》中,姚鼐指出:“凡文之体类十三,而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3]进而提出了“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的为文八字要诀。“义理、考证、文章”兼长相济论和“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的为文八字要诀皆遵循姚鼐“文与质备,道与艺合”的理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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