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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戏剧类“非遗”群体传承研究
——以昆明民间花灯剧团为例

2021-12-21周灵颖

关键词:戏曲艺术

周灵颖

(昆明学院,云南 昆明650214)

传统戏剧类“非遗”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类型,其中包括:以藏戏、侗戏为代表的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以目连戏、关索戏等为代表的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以木偶戏为代表的傀儡戏曲剧种;涵盖花灯戏、秧歌戏的民间小戏剧种及各类曲牌、腔板体制的戏曲剧种。截至2021年,在国务院已公布的五批(包括扩展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842项中,传统戏剧类占246项,与2018年全国地方戏曲最新普查数据相对照,[1]国家级“非遗”名录已覆盖全国65%的戏曲剧种和艺术样式。由此可见,伴随着“非遗”概念不断深入人心和“非遗”相关法规政策的适时完善,传统戏剧类“非遗”的保护事业成绩斐然。然而,当今社会结构和文化体系与传统戏曲生成时的社会文化环境迥然不同,传统戏曲的生存发展岌岌可危,故亟需全面了解传统戏剧类“非遗”传承现状、检讨相关保护实施路径,探询传统戏剧类“非遗”与现代社会生活之间的内在关联,结合对“非遗”个体传承与群体传承方式的辨析,以此提出传统戏剧类“非遗”保护传承的核心要旨和根本遵循。

本文以昆明民间花灯剧团在国家级传统戏剧类“非遗”云南花灯戏的群体传承实践为例,基于戏曲作为综合性艺术特征,结合当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分析传统戏剧类“非遗”群体传承模式的主要表现和内涵价值,明确群体传承模式为实现传统戏剧类“非遗”体现民众主体性地位、满足民众生活需要、创造和传承具有认同感的生活实践贡献了来自民间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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