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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B期子宫颈癌国际妇产科联盟2018新分期的合理性验证及评估

2021-12-20吴玉梅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刘 洋 吴玉梅 何 玥 樊 蓓 王 雁 赵 辉 王 明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北京妇幼保健院妇瘤科,北京 100006)

美国癌症学会官方期刊发表的统计数据[1]显示,子宫颈癌全球每年新发病例56.9万,新增死亡病例31.1万,发病率居女性生殖道恶性肿瘤第一位。而我国子宫颈癌发病率高居世界第二位,死亡例数约占全球10%,是威胁我国女性健康的主要恶性肿瘤之一[2]。准确分期将更好地分层管理,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有助于改善患者预后[3]。子宫颈癌国际妇产科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Gynecology and Obstetrics,FIGO)2018年新分期于2018年10月14日在第22届世界妇产科大会上公布,此次修订新增ⅠB3期[4]。随后于2019年11月又在《国际妇产科杂志》上刊登发布了更正版,将肿瘤大小“=”临界值的分期由采用较高分期更正为采用较低分期,更正后的版本根据肿瘤大小(肿瘤最大径线)将ⅠB期细分成为3个亚期:ⅠB1 期(≤2 cm)、ⅠB2期(>2 cm~≤4 cm),ⅠB3期(>4 cm),并允许初治患者术后根据病理结果更改分期,拉开了子宫颈癌分期由临床分期向临床结合手术-病理分期转变的序幕[5]。虽然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于2020年1月14日公布的《子宫颈癌临床实践指南2020年第1版》[6]首次采用更新后的子宫颈癌FIGO(2018年)分期标准,但新的分期系统是否能够提高子宫颈癌患者的生存率,改善患者预后,尚需更多的研究数据来验证。因此,本文将主要围绕改动较大的ⅠB期展开探讨,拟通过分析新旧分期下患者的临床病理特征、治疗方案的选择、生存状态等的差异,对新分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进行验证,分析新分期对治疗决策的影响与意义,为新分期的临床应用提供循证医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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