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企业品牌发展的影响
——基于湖南省茶叶产业的实证分析
2021-12-18张婕妤张国政
茶叶通讯 2021年4期
廖 翼,张婕妤,张国政
1. 湖南农业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2. 湖南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3. 湖南农业大学 茶业经济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128
农产品生产的地域性特点决定了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重要性。而厘清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与所辖企业品牌关系、深入探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企业品牌发展的影响,对于推动两者协同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学界从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的比较和相互作用两个视角对其关系展开探讨。两者的区别可归结为品牌主体与受益主体及使用范围不同和品牌建设复杂程度不同、对载体依赖度不同和品牌效应不同[1]。专家们认为,一方面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之间相互促进,区域公用品牌对企业品牌有着倍数、追加优势等功能,企业品牌对区域公用品牌起着支撑作用[2];另一方面,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之间存在品牌株连的风险。少数企业谋求短期利益,以次充好进而损害区域公用品牌[3]。近年来,部分学者尝试从实证分析角度对区域公用品牌对企业品牌影响展开讨论。俞燕、李艳军通过建立结构方程模型证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中小企业品牌竞争力的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两条路径[4]。池仁勇、何明明以“浙江制造”为例,证明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实施能力、区域公用品牌创新能力和区域公用品牌市场能力对企业经营绩效有显著影响[5]。但均以理论分析居多,且主要聚焦区域公用品牌对企业品牌的积极影响,行业研究背景也是主要选择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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