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增长极理论视角的我国综合保税区扩散效应研究
2021-12-17吴松立李海莲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21年5期
吴松立 李海莲
一、引言
当今时代世界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不断蔓延,世界经济受到巨大冲击,国际贸易持续低迷,贸易摩擦增多,保护主义加剧,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重构。面对诸多风险和挑战,我国正在更加积极主动地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地区经济发展增长极,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是我国根据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参照《京都公约》中关于自由区的相关规则,借鉴其他国家监管经验,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物理封闭围网,执行特殊的税收、监管等政策,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的国家级特定功能区。自200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我国第一个综保区,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综保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和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正在逐步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承担起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重要使命。
综保区的最大贡献不仅在于自身效益的最大化,更在于通过发挥对周边地区在贸易促进、投资拉动、产业升级、技术转移等方面的扩散效应,带动整个区域的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和经济增长。因此,深入探讨综保区与区域经济系统之间的内在关系,研究分析综保区扩散效应,对更好发挥综保区作用,推动对外贸易发展,优化综保区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