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动因、举措与价值取向
2021-12-17史大胜王燕
史大胜,王燕,2
(1.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081; 2.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河北秦皇岛 066311)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新自由主义教育改革中,新西兰政府取消了地区教育委员会,由教育部教育审查办公室(Education Review Office,ERO)每三年直接审查和报告一次学校教学的有效性。《教育与培训法(1989年)》(Education and Training Act,1989)明确规定政府每年要对10%的教师及教学领导者进行审查和评价。新西兰教育管理层级的减少和审核周期的加长并不意味对教学更加信任,而是加大了教师评价(teacher appraisal)对教学的管理与控制作用,以防止“官僚主义的低效率和教育提供者的自利游说”[1],这一趋势持续了近30年。2019年5月,由于新西兰政府对“教育危机”的重视程度不够,新西兰教育联合会(New Zealand Educational Institute,NZEI)和后小学教育阶段教师协会(Post Primary Teachers'Association,PPTA)共同发起了新西兰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教师罢工运动。为了应对罢工对全国教育系统的负面影响,新西兰教育部、教育联合会和后小学教育阶段教师协会三方签署协议(Accord between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NZEI and PPTA,以下简称《协议》),承诺将进行一系列教师评价制度改革,从而为教师“建立一个高度信任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教师职业将受到高度尊重并获得可持续发展,且能够适应现在和未来的学习”[2]。《协议》中就共同解决教师评价问题的若干方法达成共识。《教育与培训法(2020年)》(Education and Training Act,2020)删除了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审核的规定,以此为起点,新西兰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改革自上而下全面展开。本研究关注的问题是,哪些外部因素推动了新西兰新一轮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