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经济学的问题探析
2021-12-16黄露尧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34期
摘要:法律经济学是用研究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探析法律的发展以及完善、创新的一门学科,法律经济学我们可以将其看作是“法学与经济学”,这样看来,这门学科对于法律的主要意义是研究“效益问题”。“效益问题”也就要求现行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有利于经济资源配置的并促进资源效益的最大化,用我们现有的有效资源来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本文氛围四个部分,主要从法律经济学的学科定位以及发展趋势入手,探讨法律科学的思维方式,通过对疑难问题的提出,引入科斯定理来讨论法律的经济的价值如何实现。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 思维方式 疑难探析 科斯理论
理查德·波斯纳是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也是法律经济学运动的最大代表。他的经济学方法,从芝加哥学派的个人理性假定出发,以科斯定理研究法律问题,建立了以他所称的“财富最大化”为旗帜的法律经济学理论体系。我们所研究的法律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概念與方法去研究法律问题的一门学科。在《法律理论的前言》导论中,波斯纳指出:“法律经济学进路最具雄心的理论层面,是提出一个统一的法律的经济理论。可以说,财富最大化既是波斯纳法律经济学的灵魂,也是他的实用主义法学的核心。
那么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要回归于法律具有惩治性赔偿的本质,要从赔偿金额、惩罚程度上起到真正遏制商家在生产食品过程中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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