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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王朝对乡里族姓的规划与管理

2021-12-16凌文超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凌文超

一、引言

关于秦汉时期县下“乡里”族居的一般形态(1)秦汉三国文献中的“乡里”,或指县下辖乡属里,这是从地方行政单元而言的;或指本郡(国),因郡与州、县的密切关系,时而又指同县、同州。刘增贵:《汉魏士人同乡关系考论》,载邢义田、林丽月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5·社会变迁》,129-131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随着秦汉政治文化和社会习俗的变迁,两个“乡里”的族居形态前后都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郡县层面的“乡里”,西汉后期已降,豪族兴起,地方宗部发展迅速,强宗豪右成为这一时期宗族发展的主流形态。正如冯尔康所指出的,汉代宗族重建主要在上层社会进行。参见冯尔康:《古代宗族与社会结构史》,1-27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9。州郡县中豪强大族的发展不可避免会影响县下乡里的族居形态,但本文的讨论聚焦在县下辖乡属里,而且主要从文书、制度也就是王朝统治的视角考察秦汉帝国对编户民族姓的规划与管理。,学界存在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是“聚族里居”。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从新石器时代开始,以血缘关系为主的群体维持着聚族而居的生活,并具有十分强烈的延续性。即使春秋战国以来实行日趋严密的户籍制和乡里制,因乡里制与旧聚落叠合在一起,并没有破坏原有的血缘性联系,宗族聚居的习惯也并未改变。秦汉出土文献中有不少以姓氏命名的里,是过去血缘性聚落的遗留。汉侍廷里父老僤于姓约占40%,这对宗族聚居一里做了十分有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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