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下如何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2021-12-16□王尧
山西农经 2021年1期
□王 尧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 临汾 041004)
为保证国家与社会的稳步运行,必须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2019 年6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创新乡村治理手段,并为促进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建设性意见。从广义上来说,农村与乡村差别不大,以区域标准来说,乡村包含农村。
1 农村社会治理
农村是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为主的群众聚集空间,且以家族聚集为主。相比城市,城镇人口集聚现象明显。农村社会治理是指村民委员会、农村社会组织、村民个人等行为主体,围绕农村社会面临的矛盾和公共问题,通过民主协商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依法对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进行管理,最终实现农村社会秩序良性运转的过程[1]。
2 我国农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工作方式低效
我国农村干部年龄整体偏大,缺乏一定的学习能力,不能灵活运用新的基层治理理论。随着干部治理能力的弱化,新的相关治理知识与理论无法得到及时更新,村干部只能依赖于原有的管理方式来处理日常工作,难以利用新兴媒体技术资源辅助治理工作。缺乏相关技术人才,难以形成系统化的治理工作。我国农村部分干部工作仍习惯于传统管理方式,服务意识淡薄,缺乏民主意识,与当前形势不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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