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基于对贵州省毕节市的调研
2021-12-13陈永前
农村经营管理 2021年10期
陈永前
(作者单位:贵州省毕节市农机安全服务中心)
贵州省毕节市作为曾经的全国典型贫困地区,其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曾被联合国称为“不宜于人类生存的区域”。近年来,毕节市紧扣脱贫攻坚中心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为根本、合股联营为关键、村民自治为保障、改革推动为手段的发展模式,引导村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把农民群众生产力和各类生产要素联合起来,推行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展主导产业,打造集体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推动数量众多的贫困人口共享发展成果,改变了过去农村单打独斗、难以抱团发展的困境,为助推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主要做法
建立党支部在村集体合作社中的领导机制。毕节市以党建引领为总要求,引导村党支部书记或副支部书记为代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推进村“两委”成员担任村集体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村“两委”成员与合作社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积极发动、组织本村村民入股集体合作社成为社员,调动村民入社的积极性,强化党支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核心和引导作用,把握合作社发展方向,引导农业现代化发展。
建立村集体、合作社、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
以农村“三变”改革为统领,积极引导村集体将集体土地、集体资产、集体资金、上级扶持资金等通过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到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中;……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