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苹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比较研究
2021-12-13徐淑飞崔晓辉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27期
关键词:标准
徐淑飞,邵 丽 ,张 静,崔晓辉
(1.蓬莱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蓬莱 265600;2.枣庄海关,山东枣庄 277102;3.烟台海关,山东烟台 264001)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苹果生产国,2020年苹果总产量达到4 050万t,居世界首位,约占全球总产量的53%,苹果产量的持续提升,带动了苹果主产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我国作为苹果生产大国,却非出口强国,鲜苹果出口量不到全国苹果总产量的2.5%,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0%)[1-2],并且我国的苹果主要出口到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真正出口到欧美等高端市场的非常少。阻碍我国苹果进入高端市场的关键因素是农药残留超标,以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等方面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通过研究我国和国际高端市场的苹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有助于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我国苹果农药残留相关标准,帮助出境苹果注册果园规范使用农药,提升我国苹果国际竞争力,进入国际高端市场。
1 中国苹果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我国水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起步较晚,并且标准的制定分散到不同的部门,导致限量标准重复交叉和相互矛盾等问题,严重影响到了水果产业的健康发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标准》(GB 2763—2012) 制定后,水果农药残留限量逐渐规范化。2020年2月15日,GB 2763—2019正式实施,该标准共规定了467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及其检测标准,涉及到苹果的限量共195种,其中121种农残限量直接针对苹果,74种农残限量执行仁果类水果的限量要求,含除草剂15种、杀虫剂92种、杀菌剂66种、杀螨剂18种及植物生长调节剂4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