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龄化背景下家庭养老的法制保障及完善路径
2021-12-09覃李慧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覃李慧
一、问题的提出
战略研究预测认为,21 世纪我国将经历快速、急速、深度和重度老龄化四个阶段[1]。 老龄化被认为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人口再生产模式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必然结果[2]。 老龄化的人口结构转向已对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压力且潜藏着公共安全隐患,在当前全球政治局势动荡不安、经济衰退以及社会资源紧张的形势下,其负面作用更为放大。 当前,国家受财政能力的限制,无法为老年人提供高福利供养,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逐步下降、公益性养老服务供给发展不均衡且有效性供给不足、带有救济性质的福利性保障仍处于较低层次是现实的国情。 因此,家庭作为不可缺失且值得珍视的养老资源,其养老功能的发挥状况关乎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涉及代际和谐与社会稳定并关联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缓冲空间的大小。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到家庭建设的重要性,并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对策举行的集体学习中强调,要“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3]。 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意味着维护并增进家庭养老功能主要以法治方式展开,构建完备的家庭养老法律保障体系对我国积极应对老龄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对于家庭养老法律保障这一主题,国内研究较多集中于老年人精神赡养权益保障方面,其原因主要在于“常回家看看”入法曾一度引起社会热议,学者们由此探讨精神赡养规范体系构造、精神赡养司法纠纷以及道德法律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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