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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探究

2021-12-09王涛徐梦琪山东交通学院

珠江水运 2021年20期

王涛 徐梦琪 山东交通学院

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1.8万多千米的海岸线,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洋管理体制持续改革,海洋法制建设成效卓著,海洋类法律体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开发海洋资源,发展蓝色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和建设海洋强国等方面保驾护航。近年来,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被列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全社会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依法治海理念也早已深入人心,而这一切,需要有效的海洋普法机制和行为提供保障。

1.我国海洋普法的基本现状

海洋类法律法规服务于各国海洋主权、海洋战略、海洋科技、海事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因此各海洋发达国家普遍将海洋普法作为海洋教育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我国海洋类法律法规因其特色鲜明、专业性强等特点,目前普法任务主要由具有海洋管理职能的各政府部门承担,主要的做法包括:

1.1 建立普法清单,落实普法责任

依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具有海事、海洋政府部门通常依据其管理职能,各级部门按年度建立普法清单,内部细化分解并落实普法责任,在所属行业领域内推进海洋普法工作的实施。

1.2 利用宣传媒介,普及海法知识

各级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依法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也设置了专门的法规查询链接,并针对一些新的法规推出各种解读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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