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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连市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的税收改革相关建议

2021-12-09高滋棠廖志刚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32期

高滋棠,廖志刚

(1.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辽宁大连 116023;2.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辽宁大连 116001)

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后,国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让住房回归原本的居住属性。2020年7月24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集北京、上海、广州等房价波动较大的十个城市的负责人开会;同年8月20 日又召集六个城市开会,再次强调“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大连市的房价越来越高,已经与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脱节。近年来,市政府积极推出了加税、限购、控制贷款比例等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价急剧上涨的趋势。但从近年来房价走势来看,大连市依然处于较高水平,各项管控措施远远未实现预期效果。税收政策作为大连市调控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手段,需要进一步发挥作用,为“调房价,稳民生”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大连市房地产的税收体系现状

(一)存在税负结构不均衡

通过近期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到,目前大连市房地产税收种类较多。在房地产的整个交易整体环节上,主要有两大部分的税负内容,即买方征税和卖方征税。相比较而言,国家对卖方征收的税较重。近几年大连市的房价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尤其是2016年以后,房价有较明显的涨幅。大连市政府已经高度关注这种炒房现象。为了降温房地产市场,大连市政府针对各方投资、投机购房者出台多项管理规定,同时为卖方设立了多个税目,增加了房屋交易的成本,从而降低了炒房的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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