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对贝克莱式的“独断的唯心论”的批评
2021-12-08常文琦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常文琦
(北京大学 哲学系 宗教学系,北京 100871)
康德于1781年出版的第一版《纯粹理性批判》(以下简称《批判》)被认为是贝克莱式的唯心论(Idealismus)(1)关于“Idealismus”的译法,学界并不统一,过去大多译为“唯心论”,也有译为“观念论”。本文不具体讨论这个词的翻译问题。由于本文主要集中讨论康德对贝克莱的批评,这便涉及康德对贝克莱的界定。一般认为,“唯心论”指心灵实体相对于外部物质实体具有优先性,而在康德看来,贝克莱否认外部对象的存在并认为它们只是观念,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唯心论,因此把贝克莱称为“唯心论”是合理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康德并不强调心灵对物质的优先性,而是强调时空形式和知性范畴作为认识形式的观念性,所以更应该把康德的体系称为“观念论”而非“唯心论”。但是由于本文主要涉及康德对贝克莱的批评,并不过多涉及对康德自己的体系的讨论,为求用词统一,则将该词统一译为“唯心论”。的翻版。例如在1782年发表的《哥廷根评论》就认为,康德所建立的“先验的唯心论”和贝克莱的唯心论是一样的,它们同样是建立在感性概念的基础上[1]。而正是这个误解成为康德分别在1783年出版《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以下简称《导论》)和1787年出版第二版《批判》的直接原因。康德试图以此来把自己与贝克莱区别开来。
那么,把第一版《批判》看作是贝克莱的唯心论这种看法是否有道理?康德又是如何反驳贝克莱式的唯心论?本文将通过具体分析康德的文本并结合相关文献讨论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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