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因隐私权的法律缺位
——兼评《民法典》第1009条的基因权利保护
2021-12-08王子珍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法律
王子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38)
自2018—2019年“基因编辑婴儿案”(1)参见北大法宝,【法宝引证码】CLI.CR.45932006.以来,基因技术所引发的学界争议日益凸显,相关研究引人关注,包括科技与法律的界限、婴儿人格利益的保护、基因技术与道德伦理的关系、基因权的民法保护与责任承担等,但围绕“基因隐私权”展开的理论研究尚且不足。随着基因科技的迅速发展及广泛运用,以基因为载体的权利不断涌现,基因隐私的保障需求日益凸显。从社会实践角度看,基因技术应用于医学、生物学、药学、司法、执法甚至新冠病毒检测[1]等领域的趋势不可阻挡,这便产生了更广泛更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律作为一种真实的、强制的、可观察于个人的事实存在,必然需要具备相当的社会基础甚至要充分反映现实情况,由此针对基因技术与人的关系问题,笔者做了一个样本人数为198人的小型问卷调查,调查主要面向对基因知识具备一定认知能力的年龄阶段群体,初步了解社会公众对基因相关问题的看法。
问卷调查的前提是样本主体为对基因有所了解的人群,其占比达88.89%,其中11.11%的受访主体相当了解基因问题;认为“基因属于个人隐私”占比93.94%,认为“基因隐私应当作为一项权利被明确规定在法律中予以保护”占比89.90%。从调查结果可知,基因技术与隐私保护问题密切相关,保障基因隐私权具备相当比例的群众基础和社会需求,在法社会学角度具有可研究性与相应的延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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