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确知”与中世纪法国习惯法编纂的历程
2021-12-08董子云
董子云
“出于确切知识”(拉丁语ex certa scientia,中古法语文书中写为de nostre certaine science,以下简称“出于确知”)是中世纪法令文书中的一个固定表述。它在法令序文(préambule)中与“完满权力”(plena potestas)、“出于自动”(ex proprio motu)及“国王权威”(auctoritas regis)等表述相互组合,表达君主行使立法权的依据。其中,“完满权力”因其与王权绝对主义有直接联系而备受学界青睐,而在王室法令文书中经常与其并用的“出于确知”相比之下却没有受到重视。〔1〕[爱尔兰]约翰·莫里斯·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法律出版社2010 年版:“基于某种认识”;高仰光:《论中世纪城市法的学理化进程》,载《清华法学》2017 年第4 期:“从特定知识”。笔者认为,上述译法均不够准确。然而,绝对主义的建构历程并非简单的“绝对权力”可以概括。绝对权力的成立,还需要有社会认知的基础。也就是说,权力的行使要求权力行使者认知社会事实。这种认知并非被动吸收,而是在其自身规范框架下进行的互动式改造。如果说君主意志(voluntas principis)是一种主观性表述,那“确知”的表述代表王权对客观性的把握。在中世纪政治法律思想中,意志、知识和权力三者不可偏废。
“出于确知”之于中世纪王权及王国立法的重要性与其相关文献的零碎性形成了鲜明反差。雅克·克里内讷(Jacques Krynen)最首先将“出于确知”与法国国王的“立法绝对主义”联系起来。他指出,“出于确知”的表述在王国立法中最早出现在1303 年。文中他系统地搜集了14 世纪带有“确知”表述的法令并列表。而中世纪学识法(droit savant)中“知识”(scientia)的概念及其与“权力”(potestas)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