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与实践问题
2021-12-08李小云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农村
李小云
(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093)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正式宣布脱贫攻坚取得最后胜利。这意味着按照2011年农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300元的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衡量,中国彻底消除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长期困扰中华民族的贫困问题最终走入历史。中国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成就不仅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全球的减贫事业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决胜脱贫攻坚战和最终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并不意味着农村将不再贫困。首先,绝对贫困是按照一个标准衡量的贫困现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贫困线也会发生变化,绝对贫困的标准也会发生变化。从这个角度讲,在脱贫攻坚战的推动下,农村消除的绝对贫困也仅仅是在2011年2300元年可支配收入标准以及“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的生存与发展的水平上的贫困。若按照比较高质量的福利水平来衡量,贫困人口的数量可能会大幅度提升。其次,农村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并不意味着收入差距、社会公共服务差距的消除,农村的贫困将会主要以相对贫困的形式呈现。最后,农村绝对贫困群体数量清零,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摘帽,这些成就都是在脱贫攻坚战的强力推行下实现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脱贫的特点,一旦出现重大风险,刚刚脱贫的群体由于没有时间积累坚实的物质基础,极有可能返贫,如没有制度性抵御风险的机制,有可能发生规模性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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