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为本:孟子“和合”思想的特质*
2021-12-07高贵朋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4期
高贵朋
(陕西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和合”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特质之一,可以理解为事物和谐、协调、平衡发展的状态。孟子学说中包含丰富的“和合”思想,可以概括为“天人和合”“身心和合”和“人伦和合”。“天人和合”是通过对天赋之德的体认,而达到的天人融洽之境;“身心和合”是将本心贯注于身,而达到的身心融贯之境;“人伦和合”是将内在之德扩充至社会人生,而达到的人伦和睦之境。孟子“和合”思想的特点是以德为枢纽,贯彻天人、身心和人伦各个方面。
“和合”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特质之一,张立文先生指出:和合是“自然、社会、人际、心灵、文明中诸多形相和无形相相互冲突、融合,与在冲突、融合的动态变易过程中诸多形相和无形相和合为新结构方式、新事物、新生命的总和。”[1]58也就是说,“和合”可以理解为事物和谐、协调、平衡发展的状态。作为中国传统学术主流的儒学,从多方面表现出了中国文化的“和合”特质。孟子是儒家的重要代表,其学说就包含了丰富的“和合”思想。本文拟从天人、身心和人伦三个方面探讨孟子的“和合”思想。
一、天人和合
在孟子的思想中,“天”具有多种含义,但“孟子‘天’论中最丰富的一层,是他对道德之天的认识”[2]63,所谓道德之天,就是将“天”视为道德的先验根据,他说:
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则其小者弗能夺也。(《孟子·告子上》以下凡引《孟子》只注篇名)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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