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研究
2021-12-06黄平安黄秋凤
法制与经济 2021年12期
黄平安,龙 钰,黄秋凤
一、相关概念分析
(一)检察权概念
关于检察权的概念,其本身存在较大的争议,世界各国法律规定以及学术界对检察权的理解都较为多样化,但结合我国权力框架以及国家制度来看,其概念还是相对明确的。简单来说,检察权主要指的是检察机关切实结合国家宪法以及法律规定正确执行监督的权力。我国人民检察院对以下几个方面享有监督的权力:一是对侦查机关、执行机关以及审判机关自身职能活动开展过程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二是对国家机关、人民团队、企事业单位、普通公民、国家工作人员自身各项活动是否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
对于检察权来讲,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权力:法律监督权、公诉权、检察弹劾权、检察侦查权。其中法律监督权又可以分为审判监督权、侦查监督权与判决执行监督权。
通常情况下侦查监督权为事后监督,借助立案监督以及审查起诉等一系列方式来实现。对于审判监督权来讲,不但对刑事审判活动的合法性享有监督的权力,同时也对错误的刑事、民事以及行政判决等享有有效提出抗诉的权力。对于判决执行监督权而言,不但对判决实际执行情况享有合法性监督的权力,也有对监管场所活动开展合法性监督的权力。
(二)监督制约机制概念
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主要指的是对检察权实际运行开展制约以及监督的相应规律、过程以及作用方式的一个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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