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主体的责任承担研究
——以《失孤》《亲爱的》原型案件为例
2021-12-06邓崇专
法制与经济 2021年12期
关键词:儿童
邓崇专,梅 洁
2021年对于郭刚堂和孙海洋而言注定是悲喜交加的一年,喜的是他们终于能和失散多年的孩子相认,悲的是只找到了血缘相承的儿子,却没有找回父母与孩子本应建立的亲近关系。2021年7月11日,郭刚堂表示已经找到了儿子郭振的下落,不久会在警方的帮助下认亲。1997年9月,年仅两岁的郭振被人贩子拐卖,时隔24年,这对父子终于见面了。这位父亲为寻找儿子,骑行50多万公里,跑了31个省(区、市),报废10辆摩托车,在这20多年里,他走遍了全中国每一个角落,所幸终于找到了儿子[1]。2021年12月6日,孙海洋与其子孙卓在深圳相认,14年骨肉分离终于团聚。孙卓于2007年10月在家附近走失,被人贩子拐卖[2]。随后,孙海洋夫妇也踏上了多年的寻子之路,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这些年的寻找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郭刚堂、孙海洋是无数寻子父母的缩影,在网络上流传的寻子故事也只是现实中的冰山一角。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团圆”行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初,全国共侦破拐卖儿童积案1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名,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700余名,先后举办“团圆”认亲活动高达120场[3]。数字冰冷、触目惊心,引人深思,虽然打拐行动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依然可以看出拐卖儿童案件数量之高,且基本都是陈年积案,譬如郭刚堂的24年寻子之路。可见,在拐卖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中,收买人充当着怎样的重要角色,一方面是为拐卖人提供销赃市场,另一方面是不计一切代价抹杀被害者对于原生家庭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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