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党内法规实施理论及其实践
2021-12-06朱福惠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1年2期
朱福惠 张 明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密、体系完备的法治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论述是其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本文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党内法规体系重要论述的阐释与研究,探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党内法规实施理论的科学内涵及其实践展开。
一、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党内法规实施的坚实基础
习近平法治思想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是对我党长期探索依法治国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与法治实践,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于中国依法治国的实践,形成了主体性与现代性、思想性与实践性密切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体系,其中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三个方面是这一思想体系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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