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文学评价标准建构的批评与反思
2021-12-06周根红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周根红
构建网络文学的评价标准是近年来网络文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网络文学评价标准的建构,有助于准确把握网络文学的地位,正确理解网络文学的文体特征,促进新时代网络文学创作的良性健康发展,提升网络文学的原创力。目前有关网络文学评价标准的讨论,主要归纳起来无非是四种:以传统文学标准评价网络文学,认为网络文学归根到底是一种文学;以通俗文学标准评价网络文学,认为它满足了大众的快感消费;以媒介视角评价网络文学,强调网络文学的网络性;综合运用以上几种评价标准,建构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多层次的指标体系。虽然每一种评价都有其合理性和意义,然而,这些标准或对网络文学的定位模糊,或过分强调网络文学的快感消费,或脱离了文学本体转向媒介研究,或用数理统计替代了审美评判。因此,对网络文学评价标准的建构,应该充分遵循文学、媒介、市场、价值等网络文学生产因素,强化网络文学的媒介属性和文学属性这两个重要的前提,重新思考网络文学的评价标准。
一、理解媒介变迁
美国学者M.H.艾布拉姆斯曾提出的“世界—艺术家—作品—读者”文学四要素分析框架,成为文学批评中被广泛使用的模式。艾布拉姆斯的这一理论是在1940年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1953年出版的《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一书中提出的。这一文学批评模式的提出尚处于媒体不够发达、媒体对文学的影响不够鲜明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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