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事记写作要领摭谈

2021-12-06彭思毛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彭思毛

(湖南开放大学,湖南长沙 410004)

关于大事记的写作要领,前人早有不少高论,当代论述更是数不胜数。相关论述对编写大事记的原则与要求进行了精辟阐述,为大事记编写提供了基本遵循,已被广大大事记编写者接受。但是,在笔者阅读一些机关、大学的大事记之后,特别是在参与笔者所在单位——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今湖南开放大学)的大事记编写过程中,深刻感受到尽管人们对大事记编写原则高度认同,同时却又在编写实践中存在相当程度的不一致。因此,笔者拟对大事记写作中如何准确把握大事记的选事标准、科学设计大事记的编写体例、精心打磨大事记的文字表达,在操作层面上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准确把握大事记的选事标准

准确把握大事记的选事标准,把真正的大事编入其中,把不属于大事的事项排除在外,这是确保大事记编写质量的关键,是编写大事记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关于大事记的选事标准,徐无党认为:“大事则书,变古则书,非常则书,意有所示则书,后有所因则书。非此五者,则否。”[1]司马光提出了“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2]的选事标准。吕思勉有“常事不书, 为史家公例, 盖常事而亦书之, 则有书不胜书者矣”[3]的论述。何裕坤提出了“当时影响大、事后影响久远、意义重大”“有资治价值”“有科研价值”“有教育价值”“有查考价值”[4]五条标准。许家康强调大、要、新、特的收录原则[5]。这些论述所提出的大事记选事标准极有见地。……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