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转化治疗的病例选择标准探讨
2021-12-05杨振云陈敏山
中国癌症防治杂志 2021年5期
杨振云 陈敏山
据最新数据统计,原发性肝癌是我国发病率排名第五,死亡率排名第二的恶性肿瘤[1]。根治性手术切除目前依旧是肝癌患者获得长期生存的最重要的治疗手段[2],然而我国大部分(70%~80%)患者确诊时已为中晚期,不能进行根治性手术治疗[3]。对于这些不可切除的中晚期肝癌患者,往往采取一种或多种其他治疗手段进行转化治疗,由此也引入了转化治疗这一概念。目前转化治疗的定义并不确切,笔者认为转化治疗的定义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使不能治疗的手术患者转化为可手术切除;二是使姑息性治疗的肿瘤转化为可根治性切除。有研究表明,对于不可切除的肝癌患者,经过转化治疗后,二期行手术切除或肝移植,术后5年生存率可由不足20%提高到24.9%~57.0%,与初治即行根治性切除患者的5年生存率(30%~60%)相当[4]。由此可见,通过转化治疗提高中晚期患者的根治性手术切除率,对延长患者生存期具有重要意义。
现今肝癌的诊疗更加重视多学科团队(multidis⁃ciplinary team,MDT)模式[5],转化治疗手段也更加丰富,但不同转化治疗的转化率却有差异,而对于个体化的病例,如何选择合适的转化治疗手段以提高患者转化率,尚无统一标准。本文将结合本中心的经验,就肝癌转化治疗的病例选择标准进行探讨与分析。
1 肝癌转化治疗的方法种类多样
随着现代医学的进步,肝癌转化治疗的方法也日渐增多,主要包括手术治疗、放射治疗、血管介入治疗、系统药物治疗以及多学科的联合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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