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品味与审美观念的演化①
2021-12-05马晓翔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江苏南京210013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 2021年2期
马晓翔(南京艺术学院 传媒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18世纪,“审美”一词被引入哲学词典,它被用来指定一种对象、一种判断、一种态度、一种体验和一种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美学理论对特定的一个或另一个概念有着分歧:艺术品是否一定是审美对象,如何基于审美判断体验感性审美,如何捕捉难以捉摸的审美态度,是否根据其现象学表征内容定义审美体验,如何更好地理解审美价值和审美体验的关系,学者给出理由并支持这些观点。但微妙的问题出现了,人们往往对此抱有怀疑态度:在没有吸引力的前提下,是否使用“审美”一词,在尊重其本义的前提下,是否能体现理论对应或分歧,“审美”这个词是否具有合法的哲学目的并能够证明其包含的词汇拥有最佳内涵。20世纪后期,对“审美”的一般性问题的怀疑开始了,事实上这预示着质疑审美在本质上的概念是有问题的,直到最近,人们将这个概念看作约定俗成的术语,作为理想的概念,它已经解决了混乱的想象。判决这些可能性之间存在的问题需要一个有利的早期和晚期美学理论的思考。
一、“品味”的演化
美学的概念源自“品味”的概念。为什么“品味”获得这么多哲学关注,究其原因在于18世纪的“品味”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品味的理论是18世纪出现的,在某种程度上是为纠正理性主义的兴起,尤其是在应用美学和利己主义的崛起方面,“品味”特别地应用于美德。关于美的反理性主义观点认为18世纪的“品味”是用于判断的即时性理论,美德对利己主义的阐释说明其美丽的乐趣是无利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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