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美好精神生活构建的现实意蕴
2021-12-04彭陈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彭 陈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117)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这是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所做出的新认识,而这个新认识的提出是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不竭动力。在今天的中国,美好生活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向全体人民庄严承诺的奋斗目标,也已成为人民群众的普遍追求和价值向往。从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和目标要求来看,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提升,精神生活成为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维度,“美好生活需要”内在地包含精神生活需要。精神生活的丰富、精神素质的提高、精神境界的提升既是美好生活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因此,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本质规定出发,深化新时代美好精神生活构建的现实必要,理清其现实可行和现实紧迫,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当前提升人们精神生活、丰富人们精神世界的现实表征和必然要求。
一、新时代美好精神生活构建的现实必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2]美好精神生活作为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向度,是人之为人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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