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毛泽东劳动伦理思想的基本架构及其现代意义
2021-12-03李建森朱锐博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李建森,朱锐博
(西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27)
延安时期毛泽东劳动伦理思想在中国美德伦理史上具有革命性理论变革意义。 在实践唯物主义看来, “美德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区别美德和恶德,主要看行为对集体、 对社会所起的作用, 凡有利于集体、 社会及其成员的发展和进步的, 才是美德”[1](P55)。 延安时期劳动伦理精神和美德形式都追求“德性与德行的统一, 道德与非道德的统一, 公德与私德的统一, 道德境界与超道德境界的统一”[2](P300), 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逻辑张力和系统历史实践相辅相成的结晶, 是伦理意识革命和道德行为革命之间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过程, 是中国道德生活史上最为革命的劳动道德形态。 五四运动以后, 共产主义美德追求渐次经受考验并因其别样的真理力量而被历史所选择, 从此, 一切歧视劳动的“游惰本位”美德心理倾向在跌宕起伏的革命浪潮冲涤中走向终结[3](P12)。 “劳工神圣”的革命道德精神[3](P12-13), 随着一个轰轰烈烈革命时代的来临, 真正在“理论化、 系统化”境界开始了现实化自己的“中国特色”文化自觉进程[4](P351)。 “中国无产阶级的自为运动已经成熟”[5](P497), 劳动者阶级开始登上伦理历史舞台中央, 劳动与劳动者相背离的时代走向落寞, 现在的理想劳动不再被看做是“小人能之”[6](P5797),而是“神圣的”“光荣的”。在憧憬“围绕着劳动这个太阳旋转”的理论空间[7](P627),“神圣的”非劳动美德终结了,“世俗的”劳动美德登场并开始持续发挥文化塑造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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