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下乡”: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理性逻辑与方法论
2021-12-03张玉琢韩春梅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张玉琢,韩春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新时代对乡村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期待。乡村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最基础的结构性力量,在中国现代化发展历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纵观国家治理嬗变历程,国家曾通过党政下乡、政策下乡、服务下乡等多种资源下乡方式对乡村治理进行介入和动员,力求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当前,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传统乡村发生重大变化,呈现出区域性、文化性、结构性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的复杂样态。为实现“治理有效”的目标要求,“警察下乡”作为一种新兴国家资源下乡形态和乡村治理力量为各地广泛认同和试用。目前河南、辽宁、广东、湖南、安徽、河北等多省均逐步建立健全“一村一警”的警务机制,在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均发挥重要作用。警察具有党政、法律、服务等多元身份属性,是国家资源的聚合体,发挥着治理主体的多元效用。“警察下乡”是国家治理与乡村治理结构整合的理性路径,是运动式治理与科层制的协同模式,是推进城市化健康良序发展的安全阀,饱含乡村治理的理性逻辑,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方法论,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提供多元基础性服务。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理性逻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持续推进传统国家到现代国家的转型,为构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不断发力,其中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则是这一过程的根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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